文号: 珠府字〔2024〕1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54178/2025-00363
《珠山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布时间:2024-06-04 17:00 访问量: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2024年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

(一)2023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3年全区共发生地质灾害3起,都是通过巡查排查发现的,均为小型崩塌、滑坡,未造成人员伤亡,区防治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手机微信发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短信55余条,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共440份,所有重要隐患点均设立明显警示标志牌。

(二)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

2024年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51处(其中:滑坡30处,崩塌121处),主要分布在竟成街道有70处,经开区25处,里村街道8处,新村街道22处,石狮埠街道13处,昌河街道6处,新厂街道2处,周路口街道4处,珠山街道1处。

二、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市气象局预测,2024年汛期(4~6月)全市平均雨量偏多,约为840~920毫米(均值为825.7毫米),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局部雨量可超过1000毫米,短时降雨、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偏多、偏强。降水集中期大致出现在:5月中旬至下旬初、6月上旬末至中旬初、6月中旬后期至下旬前期以及7月上旬中后期。雨季结束期略偏迟,在7月上旬后期。

(二)降雨洪水趋势分析

根据相似年分析,雨量水位相关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综合分析,预计2024年全市降雨量1900mm左右,较常年偏多近一成;其中2月较常年偏多1.3倍,4月至6月偏多近一成,7月至9月偏多半成,10月至12月偏多近一成,主汛期有降雨集中期,有可能发生早汛。

                    降雨量预测表        单位:毫米

1-3月

4-6

7-9月

10-12月

400

900

400

200

依据前期水情特征分析,预计2024年景德镇市主要江河年最高水位:昌江渡峰坑水文站预报30.5米,乐安河虎山水文站预报水位28.00米,超警戒2.0米左右;最高水位出现在7月上旬前后。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历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结合2024年气象、水文部门降水趋势预测,预计2024年我区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在总体上趋于常年水平,地质灾害防灾形势严峻。具体预测如下:

1、新村街道—里村街道崩塌、滑坡易发区。包括新村、石狮埠、里村街道;

2、竟成街道银坑村—洋湖村崩塌、滑坡易发区。包括银坑村、后街村、昌江村和洋湖村;

3、经开区湖田村—三宝村崩塌、滑坡易发区。包括湖田村、三宝村;

4、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4月至6月下旬强降水集中时段及台风期是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高发期;

5、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具体发生的区域和强度与集中降水的区域和强度有关。在集中降水时段,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80毫米以上时,灾害可能发生;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时,灾害将大量发生。老城区、农村切坡建房段、新建和改扩建公路边坡和旅游景区高陡岩体等是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6、由于长期降雨预测难度大、精度有限以及集中性强降水的时间、区域不确定等因素限制,中长期地质灾害预测仅是趋势性的预测。当发生连续大雨、暴雨时,易发区内的干部群众都要提高警惕,防范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护重点和重点防范期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

依据上述预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2024年全区设置3个重点防护区,具体情况和防护措施详见附件1。

1、新村街道—里村街道(包括新村、珠山街道、石狮埠、里村街道)崩塌、滑坡重点防护区。

2、竟成街道银坑村—洋湖村(包括银坑村、后街村、昌江村和洋湖村)崩塌、滑坡重点防护区;

3、经开区湖田村—三宝村(包括湖田村、三宝村)崩塌、滑坡重点防护区;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2024年全区需要加强监测防范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9处,具体情况和建议措施详见附件2。

(三)重点防范期

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6月下旬主汛期间、特殊天气以及附近省、市的台风影响,主要是主汛期降雨集中时期。

四、主要防治目标及措施

(一)主要防治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防灾理念,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不因地质灾害出现重大人员伤亡。

(二)主要防治措施

1、部门联动,全面压实防灾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经开区和各街道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及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区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将相关防治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人员;区自然资源、发改、应急、教体、住建、工信、农业农村和水利、文广、公安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等防治工作;各工程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直接责任;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详见附件4)要积极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和应急技术处置工作。共同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地质灾害预防、应急和综合治理新机制。

2、加强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山区居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真执行区域评估制度,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从统筹规划、有效规避灾害出发,把好项目选址及用地审批关口,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隐患。区应急、教体、住建、工信、交通、农业农村和水利、文广等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3、加强综合治理,减少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自然因素引发的以政府出资为主,人为因素诱发的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的原则确定工程治理责任主体。对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村庄等人员密集场所,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工程治理。积极筹措资金,依法依规对已出现灾害前兆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应急工程治理。对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远高于移民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等搬迁安置政策措施和新农村建设政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避灾搬迁安置工作,有效避开地质灾害风险。鼓励受威胁居民对规模较小的地质灾害采取简易工程治理措施,降低小型地质灾害风险。

4、严格防灾制度,强化重点时段防灾工作。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汛期期间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在主汛期、节假日、重要会议、台风、持续降雨天气等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遇持续强降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段,应实行双人值班。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年报的收集、汇总、报送工作。重点时段,实行地质灾害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准确、渠道畅通。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灾害发生地的经开区、各街道地质灾害值班室应立即报告区地质灾害值班室和市地质灾害值班室。并续报现场应急处置进展和灾情、险情变化情况,保证数据准确,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区自然资源、应急、农业农村和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强化会商,建立完善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区域预警系统,完善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推动地质灾害精细化预警预报,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工作,特别是强降雨过程的实时预警,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电话、手机短信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群众,提前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有效降低灾害损失。

5、加强隐患排查,提高风险掌控能力。经开区、各街道及有防灾责任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制度,在醒目处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群众手中。要组织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把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为群测群防员配备必要工具;地方财政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群测群防员补助,提高群测群防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威胁城镇、乡村、学校、医院、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等人口密集区及重要工程、风景名胜区等的重要隐患点,在进行工程治理或搬迁前,要落实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并尽可能安装专业仪器进行监测,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手段和效果。

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部署开展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告知经开区、街道。经开区、各街道应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及时调整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动态更新隐患点台账,提高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掌控能力。在持续强降雨和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段,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气象及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情况,对风险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

6、强化临灾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经开区、各街道应依据本辖区地质灾害情况,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单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避险预案。

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紧急险情,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综合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及时采取避险措施,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并组织专家组开展现场调查及指导,查清灾害成因,研判灾情趋势,合理划定危险区,周密制定排险除险方案,科学开展抢险救援,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切实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7、加强宣传培训,提升防灾减灾意识。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为契机,加强《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要充分利用微信、QQ、微博等新媒体,采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预防、治理、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要编印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农村、社区和学校等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基础知识及防灾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综合能力。

8、落实防治经费,加强防灾工作保障。按照《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把自然因素产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诱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要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引导社会捐助、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等社会资金依法依规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值守、监测预警、群测群防等人员日常工作经费、业务经费以及应急专用车辆保障工作,确保各项防灾工作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