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什么是内部审计工作?制定街道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制定街道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总体考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考虑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新时代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内部审计的监督效能、内部审计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机制等因素,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街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街道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问题二:《工作制度》对内部审计职责范围作了哪些规定?
答: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工作制度》进一步拓展了内部审计职责范围。首先,明确内部审计定义。其次,明确内部审计职责范围。共涉及建立和实施内部审计制度、审计机关及社区财政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等12项职责,明确了对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等事项的审计监督。
问题三:《工作制度》从哪些方面增强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答:为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独立性,《工作制度》主要从两个方面予以规范。一是进一步健全有利于保障内部审计独立性的领导机制。规定内部审计机构或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在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约束和保护制度。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四:《工作制度》在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答:《工作制度》对如何运用内部审计结果做了明确规定,包括建立健全发现问题审计整改机制、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等,并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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