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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辉耀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 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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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公安、司法方面的工作。
协助负责社会稳定工作。
分管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消防救援大队。
-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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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辉耀,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籍贯:江西丰城,1991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199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昌大学法律专业(法学学士,在职)毕业。
1988.09-1991.08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刑事侦查专业学生
1991.08-1992.08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见习民警
1992.08-2000.09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科员(期间:1994.05-1998.06在南昌大学法律专业学习获得本科文凭)
2000.09-2003.05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二大队 副大队长
2003.05-2010.01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2010.01-2011.03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 副局长
2011.03-2014.12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副局长(兼昌江区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
2014.12-2020.09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
2020.09-2021.08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二级高级警长
2021.08-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珠山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