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辉耀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 分工
    1. 负责公安、司法方面的工作。 协助负责社会稳定工作。 分管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消防救援大队。
  • 简历
    1. 于辉耀,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籍贯:江西丰城,1991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199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昌大学法律专业(法学学士,在职)毕业。

      1988.09-1991.08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刑事侦查专业学生

      1991.08-1992.08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见习民警

      1992.08-2000.09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科员(期间:1994.05-1998.06在南昌大学法律专业学习获得本科文凭)

      2000.09-2003.05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二大队 副大队长

      2003.05-2010.01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2010.01-2011.03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 副局长

      2011.03-2014.12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副局长(兼昌江区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

      2014.12-2020.09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

      2020.09-2021.08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二级高级警长

      2021.08-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珠山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