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54178/2022-54487
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来源:珠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14 11:31 访问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办理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交易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1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明;

2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企事业单位登记证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如委托办理的,提供经公证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到登记现场签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国有建设用地权利消灭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国有建设用地上设有抵押权、地役权、预告登记或被查封的,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

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有权机关作出的没收、收回决定书;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收。

结果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咨询途径:景德镇市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景兴大道26号一楼;

监督投诉渠道:0798-8336973

办公地点:景德镇市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景兴大道26号一楼。

办公时间:09:00-17:00,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