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54178/2025-02048
【冬季行动】燃放烟花爆竹,处罚!
来源:珠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26 16:01 访问量:

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

做文明市民

烟花虽美

安全更贵


2025年春节将至,为保持对涉烟花爆竹类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打击态势,不断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一步巩固前期开展的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效,珠山分局景东派出所积极履行区禁燃办职能,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切实形成有效震慑。

1月18日,该所民警在辖区巡逻走访中发现,有一男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阻止并告知其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违反了《景德镇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该男子表示自己认识到了错误,今后不会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目前,违法人员占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景德镇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区域范围:北至杭瑞高速公路;东至景瑶公路、景东大道延伸线;南至南河(含602所、三宝瓷谷至双坑村)、昌江河、南外环路;西至206国道(含植物园)、昌南拓展区一号线延伸线、九景高速连接线。

乐平市、浮梁县禁止燃放区域范围:乐平市、浮梁县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