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珠山区财政局2024年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总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4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其中:完成税收收入3.39亿元,完成其他各项收入3.29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债务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全区共完成地方总收入24.43亿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总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为21.09亿元(含中央、省、市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同比增长1%。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财政总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4年地方收入总计24.43亿元,其中: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4.64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2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6亿元,调入资金1.15亿元,上年结余0.61亿元;2024年地方支出总计23.1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 1.6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2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7亿元。全年总收支相抵累计结余1.30亿元,全区当年财政收支基本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总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4年度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2.6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9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20亿元,上年结余1.5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90亿元;2024年度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1.8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基金支出10.4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25亿元,调出资金1.0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5亿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总收支相抵累计结余0.75亿元,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保持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财政总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4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53亿元,其中:城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2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2亿元;本年支出1.16亿元,其中:城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0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8亿元;本年收支结余0.37亿元,年末社保基金滚存结余0.63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财政总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 1634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2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2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 775 万元,年末结余859万元。
五、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报告要求
(一)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安排不合理,存在年末科目调剂现象
2.以抄告单形式安排部分支出
3.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4.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
5.存量资金未及时上交
6.国有资产管理薄弱
7.存在建设单位高估冒算现象
8.财政工程项目评审工作未按时完成
(二)延伸审计中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1.存在财政预算执行拨款与执行结果差异较大现象
2.未按发票税率据实结算,多支付工程款
3.零星工程合同管理不规范
4.“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5.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
(三)基层工会经费管理方面
1.未及时向单位工会缴纳会费
2.超范围列支
(四)乡村振兴及农村集体“三资”方面存在的问题
1、乡村振兴产业建设项目收益未建立相关管理分配制度
2、村集体固定资产管理薄弱
3、工单疑似造假
4、重复计取劳务费
(五)专项资金方面
1.专项资金账目管理处理不当。
2.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
3.专项资金滞留。
(六)上年审计整改情况
2023年度珠山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结束后,珠山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整改效果明显。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年初预算草案编制不准确的问题
珠山区财政局已于2023年9月下发《关于编制2024年珠山区本级部门预算及部门2024—2026年支出规划的通知》【景珠财字(2023)69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并通知无“单位其他收入”的预算单位,无需编制该预算。
2.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珠山区财政局已于2024年8月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8万元拨付至区民政局。
3.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资金配套不到位
珠山区财政局已于2024年3月将该笔资金配套到位。
4.未安排网络安全预算
珠山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全面编制预算,已于2024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将网络安全预算安排在区发展改革委年初预算中。
5.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够
珠山区财政局已于2024年挑选了10个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针对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将扣减下年度预算,同时与区审计局联合下发了《珠山区绩效自评抽查工作机制》【珠财字(2024)52号】文件,形成了针对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
6.执行“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不规范,无个人表态及末位表态
新村街道向阳岭社区已严格按照规范“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7.多计工程款
珠山经开区管委会和珠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均已从施工单位收回多支付的工程税金。
8.财务科目处理不当
珠山区城市管理局已将误做“捐赠收入”科目整改转入“本年盈余”科目。
9.工会账目未及时入账、核算
珠山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会帐已及时做账,立行立改。
10.财务报账手续不规范
已全部及时整改:附件中无领取人签字的已补齐领取人员签字、无明细单的已补齐明细单;无标明用途说明的已补齐用途说明及法人营业执照。
11.乡村振兴查出问题2个,具体为:
(1)存在前期对项目申请政策把握不精确、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研判不足,导致项目无法实施。(2)存在对乡村建设项目建设监督不力,造成项目工期滞后。
2个问题已全部及时整改。均已移送至珠山区竟成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竟成纪检已出具处理文件。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之间的有机衔接和统筹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用在刀刃上。
(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资金管理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以及监督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设置、使用资金,追踪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杜绝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查,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四)加强乡村振兴及农村集体“三资”方面监督管理。对帮扶产业项目全程监测,严格新增项目规划立项,明确项目建成后形成资产的权属、管护运营机制、收益分配方案等,加强预判预警和监督检查,防范和化解建而不成、成而不用、用而不好等问题。
(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禁多计或少计工程款,严格按照项目招标文件、合同等文件约定条款执行。
(六)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规定执行,健全工作机制。
(七)继续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文件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15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