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54178/2026-02261
珠山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政策及指南
来源:珠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12-13 10:07
访问量:
一、补贴标准
按全省统一执行的112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补贴对象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享受补贴的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要履行好保护耕地职责,按规定使用补贴资金,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要重点发展粮食生产,并积极推行双季稻种植。
三、补贴范围
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耕地承包权证明材料、银行卡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
1.村组登记。
2.乡镇审核。
3.区级核定。
4.发放补贴资金。
六、办理时限:即时受理,即时办结
七、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0798-8463929
八、受理单位:珠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15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