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54178/2026-15288
儿童福利补贴发放流程
来源:珠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7-23 11:28
访问量:
儿童福利补贴
一、发放对象
1.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含机构养育孤儿和散居孤儿。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等八类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等八类情形之一的儿童。
二、珠山区发放标准
孤儿发放金额标准1720元/人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金额标准1720元/人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材料:由儿童或其他监护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所需的相关证明→村(居)委会实地调查→镇(街道)民政办将申报材料完善→报区民政局审批→由区民政局将申报材料录入全国儿童福利管理系统。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上班时间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办理,村(居)委会在接到申请材料后向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街道办事处15个工作日内通过部门信息对比的方式查验儿童父母情况做出查验结论。符合条件在递交县区民政部门,县区民政部门查验结论之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
四:联系方式
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珠山区民政局儿童福利:0798-8523090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15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