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津贴
一、发放对象
具有江西户籍且年满 8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的户籍地和出生日期以公安部门制发的居民户口簿或有效居民身份证为依据。居民户口簿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以户口簿登记的信息为准。
二、珠山区发放标准
80-89岁=50元/人 90-99岁=100元/人 100岁以上=400元/人
三、申请流程
申请。高龄津贴在保留线下申请办理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赣服通”线上办理,村(居)委会应及时掌握即将达到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人基本情况,并通知老年人及其亲属准备申请材料,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办理:
1.申请材料:线下申请具有江西户籍且年满 8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符合条件的户籍高龄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个人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办理时间、地点:老人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居)委会应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定期与公安,人社,卫健及殡葬火化等数据进行比对,确保发放对象精准无误。
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名单进行最终复核后形成单月发放清单,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资金原则上通过江西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系统,于每月20日前将高龄津贴发放到位,对符合条件的当月起开始发放。按月计发。
2.线上申请:鼓励申请人或申请代办人通过移动端入口赣服通-民政专区或一件事专区-选择高龄津贴申请进行线上申请。
3.委托申请:失能失智或行动不便的高龄老年人可委托亲属或村(居)委会工作人员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代为申请;集中供养的高龄老年人由所在供养机构统一代为向县(市、区)民政局提交申请材料。
联系方式:珠山区民政局0798-8501986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15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