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54178/2021-59412
保障性住房适用范围
来源:珠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29 12:29
访问量:
1.申请人为依据《景德镇市“3+1+X”产业人才发展实施办法》认定的各类人才。
2.申请人所在企业(单位)必须为珠山区辖区范围内或在珠山区注册、纳税且现在仍正常纳税的企业(单位),不包括昌飞公司和 602 所等企业;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应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
3.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在景德镇市范围内没有房产(共有情况视为有住房)。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15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