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大道北侧高铁大道西侧(已征收地块南侧、西侧)剩余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调研主要内容是对《昌江大道北侧高铁大道西侧(已征收地块南侧、西侧)剩余土地征收》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识别评估。
以下为本决策内容概述,特此做出公示收集群众和单位人员意见及建议,感谢配合。
决策名称
《昌江大道北侧高铁大道西侧(已征收地块南侧、西侧)剩余土地征收》
二、决策简介
1、征收范围
本次征地区域为昌江大道北侧高铁大道西侧(已征收地块南侧、西侧)剩余土地拟征收面积8.9亩,具体拟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征地涉及单位为新厂村委会。
2、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3、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规定,珠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94800元/亩。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征收集体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测算。征收林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测算,参照以下修正系数执行: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为1.0;林地为0.7;未利用地为0.6。
(2)青苗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珠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山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府字〔2024〕6号)执行。
4、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预存制度,以征收实际土地面积计算,按每亩不低于10000元的标准提取,预存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专户,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字〔2014〕1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22〕56号)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对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征地补偿安置费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三、主体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珠山分局
通讯地址: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东路299号
联系人:谢千慧
电话:13767903021
四、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禄碳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三路1888号文化创意产业园 4号楼301室
联系人:曾星程
电话:19318524671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次征地事宜的意愿态度是什么?(请说明支持和反对的理由及对本决策的意见和建议)
2.您对本次征地事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顾虑和疑惑的是什么?
3.您认为次征地事宜对当地产生的积极影响或有哪些不满意之处?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主体单位或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主体单位: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珠山分局
2025年9月18日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15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