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54178/2021-59234
关于确定珠山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告
来源:区政府金融办
发布时间:2021-06-23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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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珠山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作为区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通告。
珠山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15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