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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解读】:珠山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来源:珠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29 17:00 访问量:

一、《防治方案》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为切实做好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我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珠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防治方案》规定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有哪些?

2022年全区设置3个重点防护区:

1、新村街道——里村街道(包括新村、珠山街道、石狮埠、里村街道)崩塌、滑坡重点防护区。

2、竟成镇银坑村——洋湖村(包括银坑村、后街村、昌江村和洋湖村)崩塌、滑坡重点防护区;

3、经开区湖田村——三宝村(包括湖田村、三宝村)崩塌、滑坡重点防护区;

三、《防治方案》主要防治目标是什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防灾理念,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不因地质灾害出现重大人员伤亡。

四、防治方案》主要防治措施有哪些?

1部门联动,全面压实防灾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竟成镇、经开区和各街道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及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区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将相关防治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人员;区自然资源、发改、教体、住建、工信、农业农村和水利、文广、应急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等防治工作;各工程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直接责任;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详见附件4)要积极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和应急技术处置工作。共同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地质灾害预防、应急和综合治理新机制。

2加强监督管理,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山区居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真执行区域评估制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从统筹规划、有效规避灾害出发,把好项目选址及用地审批关口,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隐患。、住建、工信、交通、农业农村和水利、文广等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要加强灾害风险管理。各工矿企业和单位,严禁在地面塌陷易发区及周边过量抽排地下水。应急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落实预防采空地面塌陷措施的监督检查,减少采空地面塌陷发生;加强对岩溶地面塌陷易发区附近矿山企业过量抽排地下水行为的监管,减少岩溶地面塌陷发生;加强对矿山企业尾矿库安全运行的监管,减少泥石流的发生。

3加强综合治理,减少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自然因素引发的以政府出资为主,人为因素诱发的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的原则,确定工程治理责任主体。对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村庄等人员密集场所,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工程治理。积极筹措资金,依法依规对已出现灾害前兆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应急工程治理。对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远高于移民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等搬迁安置政策措施和新农村建设政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避灾搬迁安置工作,有效避开地质灾害风险。鼓励受威胁居民对规模较小的地质灾害采取简易工程治理措施,降低小型地质灾害风险。

4、严格防灾制度,强化重点时段防灾工作。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汛期期间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在主汛期、节假日、重要会议、台风、持续降雨、冰冻雨雪天气等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值班室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遇持续强降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段,应实行双人值班。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年报的收集、汇总、报送工作。重点时段,实行地质灾害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准确、渠道畅通。发生无人员死亡或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灾害发生地的镇、经开区、街道地质灾害值班室应在12小时内报告区地质灾害值班室;区地质灾害值班室在接到报告后的12小时内报告市地质灾害值班室。发生人员死亡或失踪的地质灾害,或者中型以上(含中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灾害发生地的镇、经开区、街道地质灾害值班室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速报区地质灾害值班室和市地质灾害值班室,并续报现场应急处置进展和灾情、险情变化情况,保证数据准确,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各级地质灾害值班室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实现灾情、险情信息共享。

自然资源、应急、农业农村和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强化会商,建立完善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区域预警系统,完善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推动地质灾害精细化预警预报,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工作,特别是强降雨过程的实时预警,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电话、手机短信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群众,提前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有效降低灾害损失。

5加强隐患排查,提高风险掌控能力。竟成镇、经开区、各街道及有防灾责任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制度,在醒目处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群众手中。要组织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把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为群测群防员配备必要工具;地方财政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群测群防员补助,提高群测群防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威胁城镇、乡村、学校、医院、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等人口密集区及重要工程、风景名胜区等的重要隐患点,在进行工程治理或搬迁前,要落实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并尽可能安装专业仪器进行监测,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手段和效果。

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部署开展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告知镇、经开区、街道。竟成镇、经开区、各街道应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及时调整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动态更新隐患点台账,提高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掌控能力。在持续强降雨和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段,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气象及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情况,对风险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

6、强化临灾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竟成镇、经开区、各街道应依据本辖区质灾害情况,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单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避险预案。

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紧急险情,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综合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及时采取避险措施,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并组织专家组开展现场调查及指导,查清灾害成因,研判灾情趋势,合理划定危险区,周密制定排险除险方案,科学开展抢险救援,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切实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7、加强宣传培训,继续提升防灾减灾意识。“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为契机,加强《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要充分利用微信、QQ、微博等新媒体,采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预防、治理、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要编印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农村、社区和学校等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基础知识及防灾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综合能力。

8落实防治经费,加强防灾工作保障。按照《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把自然因素产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诱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要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引导社会捐助、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等社会资金依法依规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值守、监测预警、群测群防等人员日常工作经费、业务经费以及应急专用车辆保障工作,确保各项防灾工作能落到实处。

    原文:珠山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