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的公告
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要求,2026年1月开始,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参与机构类型
1.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且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托养、短期托养等服务的能力;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2.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托养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中服务项目的能力。
3.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民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应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国家标准和《江西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赣民规字〔2024〕6号)关于评估主体的有关要求,且不能参与提供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二、申报条件
1.参与机构应依法经营,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正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正在整改中的养老服务机构不纳入电子消费券适用机构范围。
2.参与机构应具备使用“民政通”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信息系统的能力,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严格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及时完成服务信息上传、消费券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
3.参与机构应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具备开具发票的资格和能力,具备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与机构应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5.参与机构应加强自律,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床位费、护理费、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应明码标价,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等,不得虚假交易,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做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电子消费券适用机构资格。
6.参与评估机构要求: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机构至少配置5名专职或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者、评估人员和实际控制人等。具有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素质和能力,10年内未发生隐私泄露事件。
7.参与机构养老服务要求(需同时具备):①备案的养老机构;
②拥有足够的护理型床位。
8.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包括上门服务企业)需满足以下三类之一:①具备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②具备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机构(企业);③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并至少拥有1名持证护理员且签有劳动协议的服务机构(企业)。
9.参与聘用养老护理员服务:纳入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供范围的服务机构(企业)管理,签有劳动协议的养老护理员,全职或兼职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
三、补贴形式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在人均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抵扣比例一般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具体抵扣比例和额度将按照民政部、财政部统一要求,在电子消费券中载明。
珠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抵扣100元;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珠山区市民政局通过“民政通”进行项目审核结算、监督管理等,面向本地区参与机构进行资金结算。养老服务机构统一使用“民政通”进行服务记录、消费核销、结算申请等。
四、补贴项目
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急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顺序每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交乐平市民政局,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服务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2)
2.服务机构承诺书(详见附件3)
3.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加盖公章);
5.企业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或统计网截图。
6.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六、申报流程
1.申报机构应于2025年12月27日前按要求向乐平市民政局养老股(联系电话:0798-6567179)提交并送达申报材料,后续将采取分批次不定期方式进行审核。
2.珠山区民政局汇总确认参与机构,将名单向社会公示。
3.珠山区民政局对参与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 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参与机构的调整和补录工作。
附件1: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
附件2:服务机构申报表
附件3:服务机构承诺书
珠山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1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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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参考时长(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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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估服务 |
失能等级评估 |
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国家标准为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服务 |
20—60 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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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聘用服务 |
聘用养老护理员 |
全职或兼职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 |
1个月或按天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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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个性化服务 |
服务包 |
根据老年人需求情况提供包括“六助”、基础照护服务等在内的打包式服务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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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餐 |
上门送餐、鼻饲服务等 |
10—3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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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助浴 |
上门擦浴、洗浴,门店助浴等 |
20—6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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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助洁 |
头面部、手足部、口腔等清洁护理,理发等 |
20—4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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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助行 |
室内移位、室外助行等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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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助急 |
紧急呼叫、紧急转介等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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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助医 |
陪同就医、治疗陪伴等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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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基础照护服务 |
排泄护理 |
二便护理、排气护理等 |
10—3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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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护理协助 |
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等 |
5—3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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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康复护理 |
康复评估、计划制定、康复指导、康复训练等 |
5—3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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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探访关爱服务 |
上门探访 |
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 |
5—3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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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健康管理服务 |
常规生理指数监测 |
监测血压、血糖等 |
5—10分钟 |
附件2
服务机构承诺书
为积极响应珠山区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切实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优质、规范的养老服务,本机构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 本机构将严格按照服务机构备案项目清单所列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时长、收费标准提供各项服务,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上述信息。
- 本机构服务人员均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养老服务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提供服务,制定详细的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服务人员定期学习和演练。
三、本机构已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服务价格因成本变化等原因确需进行调整时,提前30天向章贡区民政局备案,审核通过后及时在“民政通”中调整价格。
五、严格按照公示的价格收取费用,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不存在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不利用返现、赠送礼品等方式引导没有消费意愿的老年人参与补贴项目套取国家资金,严格遵守补贴资金使用规定。
六、尊重老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保护老年人的隐私,不泄露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等敏感内容。按照老年人及其家属(或监护人)的合理需求和意愿提供服务,如需变更服务内容或方式,事先征得同意。
七、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全过程监管、检查和审计,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八、若本机构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服务项目缺失、服务质量不达标、服务价格违规等情况,经相关部门核实后,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本机构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承诺书的全部内容,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将严格遵守。
承诺机构(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附件3
服务机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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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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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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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机构性质 |
□公办 □民办非企业 □企业 □其他(请注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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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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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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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
□养老机构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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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面积(㎡) |
机构从业人员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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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床位数 (养老机构填写) |
机构服务人员 总数 |
持证护理员人 评估员人 其他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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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全称 |
开户行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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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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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承诺 |
我机构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信息真实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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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 民政部门 |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15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