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卢倩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竟成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卢倩颖同志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曹伟同志任区法制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徐敬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区工业交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程华峰同志任区工业交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区农林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卢炆君同志任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免去其新厂街道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麒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新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喜生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碧珍同志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曹亮同志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孟刚同志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锐同志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汪源同志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
吕忠同志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蔡胜春同志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斗富弄分局局长;
吴红卫同志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戴家弄分局局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白园分局局长职务;
饶文彬同志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新村分局局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里市渡分局局长职务;
邓铮同志任区餐饮服务和保健品化妆品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敖景辉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局长;
张军红同志任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付陈芳同志任昌江街道司法所所长;
宁静同志任太白园街道司法所所长;
温庭同志任周路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余婧同志任里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胡剑锋同志任新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春花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严欢同志区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国平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任伯芳同志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协彬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程中霞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曙光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戴向农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戴家弄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胡卫同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四书同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江训中同志区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解聘熊群同志区人才交流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景勇同志石狮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霓同志石狮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袁春霞同志石狮埠街道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冯宇琪同志珠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帆同志珠山街道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刘挺恒同志昌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鎏同志里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颖同志里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敏同志里村街道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钱丽娟同志新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