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卫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景德镇陶瓷电商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景德镇制”品牌保护和再塑工作,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局以“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协会搭台、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方式,通过“标准制定+立法保障+检测认证+赋码溯源+执法护航”模式开展工作。
一是筹建中心,检测保障。2023年7月中旬,市市场监管局成功筹建陶瓷分析检测中心,人员全部到岗,设备调试到位,并正式获得CMA资质。陶文旅方面也已经派驻业务团队并落实相关负责人,并利用其现有子公司“景德镇上邑科技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后进行协助运营检测服务,后续对授权企业减免相应新标识检测费用与授权书企业签订长期相关检测协议,提供精准检测技术咨询,节约检测成本。
二是搭建数字监管平台。与联通公司合作,完成了“景德镇制”网站申请、内容设置、企业授权用码的全流程可使用和可操作功能。目前已搭建了智能化的数字监管平台网站,初步建成了产品全程追溯系统。在先陶办牵头领导,市工商联、市陶瓷协会市陶瓷商会共同合力,针对授权企业开始试行“景德镇制”新标识溯源码和标识与企业商标融合工作。
三是 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国控集团打造“陶瓷艺术品电子身份证”,建设了“陶瓷艺术品鉴证溯源平台”,已于去年 10月 19 日由景德镇陶瓷协会制定并发布了6项相关团体技术标准。已经为全市 500 多为艺术家及企业提供了“陶瓷艺术品电子身份证”采集授权服务。产品追溯系统的服务应基于数量巨大的工业化陶瓷产品,目前陶瓷分析检测中心已为景德镇陶瓷协会授权的“景德镇制”标识使用企业提高产品检验服务,陶瓷协会也制定了“一物一码”赋码技术体系,以数字技术实现产品溯源,保护“景德镇制”区域品牌。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2024年8月以来,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景德镇市陶瓷协会对“国贸”、“曙光路”“雕塑”等陶瓷市场开展“景德镇制”宣传整治工作,引导陶瓷市场经营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广告法》、《“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经营,要求陶瓷经营者不得未经商标持有人授权擅自销售“景德镇制”底款和“曾龙升”底款的陶瓷。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 8 月 9 日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15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