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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山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来源:珠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04 09:25 访问量:

根据《珠山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组建珠山区应急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竟成镇、各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拟订我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 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我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竟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依法依规承担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职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转变职能。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安全事故。

(十八)职责分工。

与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 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 与区自然资源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 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协调水文部门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必要时,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内设机构


无内设机构。

保留景德镇市珠山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该中心主要职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害的应急救援,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领导分工

    金光华:主持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和区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兼管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江丽君:分管党建(党支部)、宣传、信访、综治、办公室、工会、组织、人事、纪检等工作。

    古芳卿:分管安全生产执法、工矿商贸、危化等安全生产领域业务性工作。

    刘波:分管全局财务工作,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等防灾减灾救灾领域业务性工作。

三、联系电话:0798-8337550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东路299号珠山区发展中心1号楼22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