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汇报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总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3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14%,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37.72%。其中:完成税收收入3.88亿元,完成其他各项收入2.73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债务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全区共完成地方总收入23.45亿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总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为20.90亿元(含中央、省、市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同比增长1.93%。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财政总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3年地方收入总计23.45亿元,其中: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47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1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4亿元,调入资金0.77亿元,上年结余1.04亿元;2023年地方支出总计22.8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0亿元,上解上级支出 1.5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3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8亿元。全年总收支相抵累计结余0.61亿元,全区当年财政收支基本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总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3年度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8.41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5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73亿元,上年结余0.5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3.53亿元;2023年度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6.8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基金支出16.2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13亿元,调出资金0.44亿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总收支相抵累计结余1.56亿元,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保持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财政总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亿元,其中:城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0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91亿元;本年支出1.07亿元,其中:城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0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1亿元;本年收支结余-0.07亿元,年末社保基金滚存结余0.26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财政总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3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0.20亿元。
五、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一)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草案编制不准确
2、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3、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资金配套不到位
4、未安排网络安全预算
5、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够
(二)延伸审计中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1、执行“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不规范,无个人表态及末位表态
2、多计工程款
3、财务科目处理不当
4、工会账目未及时入账、核算
5、财务报账手续不规范
(三)重大政策执行(乡村振兴)方面存在的问题
延伸审计竟成街道有关乡村振兴方面的内容,审计发现:
1、存在前期对项目申请政策把握不精确、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研判不足,导致项目无法实施。
2、存在对乡村建设目建设监督不力,造成项目工期滞后。
(四)以往(上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面
2022年度珠山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结束后,珠山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整改效果明显。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存在“僵尸”账户,造成资金闲置:区财政已积极整改,并于2023年3月底对“僵尸”账户进行销户处理,账户余额全部缴入国库。
2.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截至2023年2月底,区财政已将2022年末非税收入结余全部缴入国库。
3. 部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未及时进行预、决算评审:区财政已于2023年8月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开展预、决算评审的通知》(景珠财字〔2023〕51号)文件,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4.未及时开展对投资评审第三方中介机构考核:区财政局已于2023年8月拟定并下发《关于印发<2022年度珠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中介机构考核方案>的通知》(景珠财投评字〔2023〕8号)文件,并同时启动2022年度投资评审中介服务机构考核工作,现已完成考核。
5.未履行对竟成街道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监管职责:竟成街道及时备案资产出租材料,已按照要求报送相关备案材料。
6.延伸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延伸单位已严格按财务报账手续进行规范整改、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及时足额收取工会会费等已全部整改到位。
7.存在个别扶贫项目闲置,无效益现象:该项目已完成了大棚内的无土基质栽培设施建设,并在2022年10月初种植了草莓果蔬,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六、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科学、精准、全面编制预算草案,使预算执行贴近实际,经费使用更加科学、更具计划性,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资金管理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以及监督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设置、使用资金,追踪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杜绝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各预算单位应将财政绩效理念贯穿到具体工作中,科学设置绩效目标,更好运用评价结果,制定后续跟踪问责机制,促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四)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监督监管力度,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切实提高乡村振兴的资金使用效率。
(五)继续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文件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开拓进取、尽职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扎实地把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