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珠山区高空抛物的治理建议”的收悉,我局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针对辖区长虹金域发生的高空抛物等现象,珠山公安分局联处中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高空抛物的指令》给辖区新厂派出所,该所多次给长虹金域中央物业下发整改建议函,要求其加强监管,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在事发地设置警示标志,珠山区人民检察院也曾就此事组织长虹金域中央物业、林荫路社区、新厂街道、城管、区住建局等部门召开“上门公开听证会。”目前,在相关部门的协调和努力下,摄像头已安装完毕。下一步,珠山公安将坚持“打、防、治、宣”相结合,毫不松懈依法严查和严厉打击高空抛物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好市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对于恶意高空抛物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是完善监控设备。高空抛物应由各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涉及公安、住建、宣传、街道、物业等部门,由住建部门建议小区物业在关键位置安装高清摄像头,采用具有高清抓拍、夜视等功能的监控设备,提高监控质量,及时发现和捕捉高空抛物现象。
三是加强物业管理。建议住建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高空抛物现象及时制止;同时鼓励业主对高空抛物现象进行举报,并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业主给予奖励。禁止阳台外安装衣架、置物架。禁止新小区阳台外安装晾衣架及置物架,有相关违建请物业报相关部门处理,但对于已经安装了户外晾衣架的小区拆除问题,由于职能原因建议由住建局上前沟通处理。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公安、宣传、街道等部门要入户进行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性,珠山公安微信公众号也会实时发布关于高空抛物的警示案例,配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通过警民通、小区物业群推送给辖区群众,同时通过定期召开警民恳谈会适时开展相关法律讲座进行宣传,让业主了解有关高空抛物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