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建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形势下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提升企业稳健增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我区制定并深入贯彻《景德镇市工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为做优做强一批现有企业,我区制定了如下措施,全力推动景德镇市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着力实施招大引强。明确招商引资主体责任,组建专业招商队伍,围绕航空、电子信息、高科技陶瓷、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谋划项目、招引项目、推进项目,不断做大增量,提 高产业能级,三年力争引进 “20”项目 3 个。对新引进的 “20” 项目,投产后按照受益原则给予企业 10 万元奖励。对落户珠山 的 “中国制造业 500 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实行 “一企一策”“一事一议”。 对招商引入的区外上市企业(企业依法在 珠山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采用并购重组上市 后且将工商注册地迁入我区的企业,给予 200 万元奖励。
二、支持产业集聚壮大。鼓励建设国家和省级产业发展平台, 推动资金等资源要素向国家和省级产业发展平台集聚。对获评五星 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给予200万元奖励。竟成镇、各街道、经开区依托各自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不断扩展、延伸、 完善产业链,提升产业关联度,推动产业循环化,加快优势产业集 聚发展。深入推进产业链链长制,积极开展对接帮扶活动,利用“一 事一议”、“一企一策”解决产业链发展难题。单个产业链营业收入 首次突破 10 亿元、60 亿元、100 亿元的,分别给予 10 万元、20 万元、50 万元奖励。
三、扶持企业壮大规模。实施优质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大力培 育龙头企业,分行业分层次选择一批发展前景好、税收贡献大的 领航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构筑亿级龙头企业队伍。对营业收入首次 突破 2 亿元、5 亿元、10 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20 万元、60 万元奖励。对入库税收首次突破 1 亿元的企业,按照受益原则 给予 100 万元奖励。到2023 年,力争新增营业收入超 1 亿元企业5户、超 5 亿元企业 3 户。
四、促进企业加快上市。全力推进 “映山红行动”,推动更多条件成熟的企业股改上市。对我区境内首发上市企业、境外首发上市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 500 万元、200万元、 50 万元奖励。到 2023 年,力争新增上市企业 1 户。
五、引导企业特色发展。引导企业提升专业化水平,走特色化 转型升级发展道路。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两化融合、绿色工厂、消费品工业“三品”、节水型等示范企业,对新评定的国家、省级示范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15 万元奖励。对新评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 品)和国家工业遗产,给予 50 万元奖励。
六、培育企业转企升规。强化政策作用,树立转企升规正确导 向。建立规上企业后备库,进行梯次培育,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促进中小微企业个转企、企升规。对首次“小升规”的企业,给予 3 万元奖励,并在金融、税费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陶瓷企业转企 升规,加快出台陶瓷企业“个转企、小升规”工作措施,陶瓷企业 升规后新增的税费,按照受益原则全额奖补给企业。对新认定为一 般纳税人的企业,按照受益原则一次性奖励 5000 元。到2023 年,力争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到40 户。
七、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企业研发的设备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 产品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 15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制造业(技术、 产业) 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 100 万元、15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给予 5 万元奖励。
八、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支持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对获得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科技奖励成果,首次在我区实施产业化转化的,给予一定奖励。对企业购买或高校院所自行研发的科研成果在我区首次实现产业化,视技术含量、产业化规模给予 一定奖励。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提升科 研成果产业化水平。对新认定的省级优秀新产品一等奖给予 10 万元奖励。
九、鼓励创新创业发展。继续创建高质量创新创业平台,对 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 50 万元、15 万元奖励。支持建 设小微企业孵化园,对入驻的企业和个体,参考退城入园企业实 施 “一免二奖三支持六补贴”。 支持企业进行管理模式创新,提 升企业管理能力,对新评定的省级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给予 15 万元奖励。
十、加强产业人才培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 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造就更多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依托景德镇陶瓷大学、景德镇学院、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江西 陶瓷工业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 以及中德(景德镇) 工业 4.0 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等公共平台,加大产业技术工人培养 力度。建立产业人才双向流动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和事业单位技 术人员按规定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
十一、强化资金保障。设立 500 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工业创新设计券 300 万元),并逐年增加,到 2023 年增加至 1000 万元,用于支持全区工业经济发展、保障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落 地和推动倍增行动。鼓励各商业银行向实体经济企业给予倾斜政 策,逐步提高工业贷款余额占比;加快推广“财园信贷通”等金融工具,优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扩大金融覆盖面。
十二、人才奖励政策。出台《珠山区鼓励“景漂”创新创业的若干办法(试行)》方案,区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扶持基金帮扶“景漂”发展(其中300万元作为企业发展扶持资金,180万元用于贴息贷款,20万元作为“景漂”人才服务中心工作经费),扶持政策“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