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54178/2022-66530
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来源:珠山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9-11 12:20 访问量:


第一条根据《中共景德镇市委办公室、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珠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景办字2019〕5号)和《中共珠山区委办公室、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珠山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办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第三条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政策;研究提出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

(二)负责全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指导。

(三)负责对辖区内里弄路面破损的维修完善以及下水道堵塞进行改造,并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

(四)负责指导区政府市政建设工程的协调,调度及督办工作。

(五)负责指导辖区内推进小区整治和落实物业管理工作。

(六)承接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放的其他职能。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财务室)

组织草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本单位党建工作事宜;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协助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等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卫生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对外接待、车辆管理、机关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各项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等监督和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的预算和日常管理;负责局领导决定的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杜娟,联系电话:18079805729

(二)综合管理股

负责指导区政府市政建设工程的协调,调度及督办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里弄路面破损的维修及下水道堵塞进行改造,并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负责辖区内的危树清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计划和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计划;按规定负责区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按规定参与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协调解决城建重点项目规划、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做好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并承接上级部门下放的审批职责。负责协调做好我区的公租房申报工作;负责同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协调,并承接相应下放的其他职能。

负责人: 朱少锋, 联系电话:15807988073

第五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 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办公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东路299号二号楼三楼323

负责人姓名:杜娟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联系电话:18079805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