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周帮京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东路299号区发展中心1号楼320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电话:0798-8461559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0798-8461559
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落实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政策。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全区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耕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负责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全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拟订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进乡村民宿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全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全区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全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八)负责全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九)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区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二)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防治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负责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职能转变:
(一)推动全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总体稳定,项目资金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加强对全区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全区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统筹推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全区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障食物供给安全。
(四)加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区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区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有关职责分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指导推进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民宿业发展。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区休闲农业发展,组织推动全区乡村民宿发展。两部门要立足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行政综合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机要、保密、综治、维稳、信访、双拥、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文明城市创建、综合性会议、统筹协调等工作。牵头开展新闻宣传、平安建设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的退休干部工作。
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及工程招投标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查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和水利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农业农村和水利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工作。
(二)业务综合股(粮食股、乡村产业发展股)
提出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的实施建议,研究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组织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项目建议和设施农业发展的实施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参与农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信贷担保的政策制定。组织农业农村项目验收和绩效考核。
组织起草农业农村、粮食流通有关规范性文件。
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改革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耕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监督管理,推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和监测。
提出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区农村创业工作。指导全区农业系统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
协调推进全区乡村建设行动。负责拟订全区乡村建设规划、乡村建设区级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社会事业问题调查研究。推进全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工就业工作。
推进全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全区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农业领域涉外和对台事务。
参与拟订农业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推广体系建设和技术推广工作,推动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协作。指导全区农业教育。监督管理全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指导全区农村农业资源环境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全区农用地(除林地草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和管理。牵头指导秸秆综合利用。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承担全区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指导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和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承担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有关工作。
监督管理粮食种植。组织实施种植业、农药管理、肥料管理、植物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区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指导种植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组织实施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水产苗种、牧草种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区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水产苗种、牧草种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区种业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农作物种子、种苗。
组织实施畜牧兽医管理、渔业渔政、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区畜牧、饲料饲草、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和渔业渔政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组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动物防控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组织实施畜牧、饲料饲草、畜禽屠宰、动物卫生、兽药与兽医器械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负责兽医人员、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指导全区畜牧兽医体系建设。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生产,促进休闲渔业发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区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指导水产技术推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指导全区渔业安全生产。指导畜牧兽医行业、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全区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全区粮食流通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全区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管理辖区内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
承担防返贫监测和考核工作,负责脱贫人口动态管理。承担全区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常态化监测和考核有关工作。负责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暗访督导及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组织起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协调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和培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承担帮扶协作有关具体工作。协同推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保障等工作。拟定全区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管历年乡村帮扶产业项目。承担消费帮扶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承担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的督察、督办,承担河湖长制工作的考核评估;协调解决区级河湖长交办的工作;对下级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进行督察、督办;督促区级责任单位履行河湖长制部门工作职责,调度检查下级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督导各区级相关责任单位、街道、经开区开展流域突出问题整治;督促、督导下级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属水利设施、区管河道的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及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领导分工:
周帮京 主持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钱丽娟 分管办公室、财务、农业农村含农委办、林业、安全生产、宣传、营商环境、工会、公共机构节能、文明创建、计划生育(妇联)等工作
付陈芳 分管乡村振兴工作
叶 芳 分管粮食安全、水利、平安建设(综治)、扫黑除恶、信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