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司法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中共珠山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工作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七)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文电、会务、财务、机要、文书档案、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行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文件起草;组织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草案;负责拟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区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参与有关法律政策调研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表彰奖励等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会、妇女工作。
负责人(分管领导):陈志强 联系电话:0798-8530148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用法律服务管理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单位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负责区级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律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全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定全区公证、仲裁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公证仲裁机构、公证员、仲裁员和公证仲裁业务等工作。
负责人(分管领导):程文华 联系电话:0798-8530072
(三)基层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管理股)
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组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督促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帮教安置工作;组织、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负责人(分管领导):王挺 联系电话:0798-8530883
三、领导分工
江 滔 局 长(管理全局事务)
林丽敏 主任科员(分管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财务、老干部、人事等工作)
王 挺 主任科员(分管党建、安置帮教、平安建设等工作)
程文华 副局长(分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执法监督等工作)
陈志强 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社区矫正、依法治区及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
四、联系电话:0798-8530148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政府2号楼二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