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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珠山区委珠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珠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10 14:49 访问量:


中共景德镇市委、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2024年,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中心工作,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意见》,及时做出部署安排,将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到位。我区全覆盖、高标准、强统筹推进完善述法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珠山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试行)》、《珠山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链条述法工作办法(试行)》,将年度述法问题整改完成率纳入年度全面依法治区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定各部门考评等次的重要依据,并将述法评议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5月30日,召开了十二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上各街道、经开区及区教体局、区市监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述职,实现了述法全覆盖并现场进行了民主评议。通过述法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述、考、评、督、责各环节一体贯通,压紧压实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法治政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始终坚定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中,不断健全区委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区政府常务会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根据《省领导挂点联系指导县(市、区)法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全面部署,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完成。年初,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珠山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工作、重大课题,抓紧抓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重要任务、重点领域、重要载体,一体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修改完善了《中共珠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珠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全面加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构筑起体系完备的区委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体制架构。

(二)夯实理论根基,落实干部学法机制。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研究制定了《珠山区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7月23日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护航伟大复兴》专题授课;10月14日,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交流习近平法治思想;11月1日,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和流程开展了依法治区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11月21日,组织开展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旁听庭审工作;12月15日,开展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律风险防控》专题讲座,牢固树立全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发挥政府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持续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企业安静期”外执法检查计划报备工作。3月制定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事中监督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涉企的执法行为事先报备,并由区司法局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利用“掌上执法监督”小程序实现事中执法监督、次日企业评价,督促实现规范执法。针对个别部门仍存在不上报执法计划的情况,6月28日以下发“企业安静期”工作提示函的方式,及时对相关部门进行了督促提醒,要求其按照“清单之外无检查”的要求做好报送执法检查计划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实现了“企业安静”全域覆盖、执法行为全时监督。2024年,全区共发起涉企执法检查179件,暂未发现违反制度开展检查、执行结果超期未录入、超期未评价、市场主体差评等情况,让企业安静发展,不断打响“珠事顺利”营商环境品牌。

(四)聚焦制度建设,着力依法行政建设水平。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备案审查审查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逢会必审、有件必备、遇错必究。通过细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出台流程,以明晰每一法定环节所需材料的目录清单。对规范性文件做到“逢文必审”,对发现存在超越职权、违法或者不适当的情况,及时进行“事前纠正”切实增强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2024年,共接收到9份送审函,对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2份文件、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2份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对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文件也按照“应审尽审”的要求逐一进行审查和回函。二是发挥“外脑”作用,组建珠山区法律顾问团,推行并实现了法律顾问各街道、政府部门全覆盖。2024年,法律顾问参与部门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处理突发性事件和提供法律服务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共计270余条,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核队伍建设。9月,对区属各街道从事合法性审核工作人员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审专题培训会,深化了街道对相关管理办法的理解,提高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识别能力,为提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 年)》以及景德镇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珠山实际,制定《珠山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整合执法力量、缩减管理层级、推动力量下沉,压实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责任,精简、归并现有执法队伍,不再保留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劳动监察大队,执法职责回归机关。6月,由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协助监督区应急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管理局完成执法队伍人员划转工作。三是注重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一站式”“实体化”建设和运行,依托全区各司法所和珠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咨询代办点,并组织开展行政复议代办业务培训,规范代办流转的业务办理水平。2024年,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5件,已办结76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纠正行政执法案件21件,纠错率27.6 %。落实行政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四是建立常态化执法案卷评查机制,每季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各执法单位的报送案卷进行集中评查,2024年共抽查6家行政执法单位40宗执法案卷。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尊重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致力基层治理,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珠山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的通知》,并完成了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推动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压紧压实普法责任,进一步提高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以“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为普法工作原则,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在重大节日期间和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宣传活动,2024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6场,受众累计达60.58万人次。三是提升基层矛盾纠纷调处能力,进一步做大做强“法律明白人”骨干队伍,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1344人,其中“法律明白人”骨干1784人。注重“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的提升,多部门联合针对“法律明白人”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亟需掌握的法律知识进行巡回培训,实现了各街道全覆盖。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推进街道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统一规划、标准规范、功能完善、运作高效”的要求,全面完成区街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实现功能区域划分合理、服务职能明确,逐步建成一体化、普及化、智能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动三大平台规范化建设和融合发展,加大实体窗口智能化设计,网络平台模块化运行,热线平台集成化服务,从而使三大平台各项功能互联互通、平行推进,树立“有法帮你”法律服务品牌,2024年共提供法律服务12030余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虽然成绩斐然,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基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方式比较单一;二是依法行政的认识和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们将始终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为具体抓手,按照《珠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锚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深入践行“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为不断擦亮“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贡献珠山力量。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引领,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驱动法治政府建设向更深层次迈进。聚焦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

(二)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强化考核评价和督察督办,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升决策质量与时效。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力求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的深度融合,创新优化政府治理流程与模式。

(三)增强依法履职服务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结果的满意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把依法监管和服务群众统一起来,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