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23000-0203-2018-0004 发布机构:  区政府
2018年珠山区文物消防安全检查方案
来源:珠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2-13 20:52 访问量:

2018年珠山区文物消防安全检查方案

一、检查阶段安排

全市文物消防安全检查时间为20183月—12月,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底至4月中旬)。珠山区文广新(文物)局、各街道、镇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利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检查工作,形成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要对照检查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所辖各级文物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摸清本辖区文物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分级分类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间表,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下旬至9月)。珠山区文广新(文物)局、各街道、镇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开展“清剿”行动,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推动隐患整改到位。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至12月)。珠山区文广新(文物)局、各街道、镇要对检查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排查出消防隐患的各级文物点逐一复查。区文广新(文物)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将对全区范围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历史建筑逐一复查。各街道、镇要总结检查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全区各级文保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内容和要求

珠山区文广新(文物)局、各街道、镇要严格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和《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等相关文件,对各级文保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工地和其他文物开放单位等重点防火单位,进行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要从“防”和“灭”两方面,双管齐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积极督促各文物使用单位消防工作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促使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和“三会三化”(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态化)建设水平。二是要切实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加大对违规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游客吸烟等行为的管控力度,清剿一切火灾隐患,从源头上杜绝火灾发生。尤其要重点加大文物古建筑(群)火灾监管力度,原则上文物古建筑内外(特别是宗教活动场所)禁止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因故难以完全禁止的,必须做足防范措施,并安排专人严密监控,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特别要注意防范周边山林火灾、民居火灾等蔓延到文物古建筑,防范周边烟花爆竹燃放和孔明灯坠落引发的文物古建筑火灾。三是要加强正在维修或装修的文保单位现场消防管理,正在维修或装修的文保单位现场一律不得违规住人,不得违规用火用电,不得违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切实加强对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四是要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电气线路敷设必须规范,电气设备质量必须过关,电气设备维护要及时,要定期检测,预防电气火灾发生。五是要督促各文保单位配备足够消防管理人员和灭火器具,并对文物点现有消防栓、喷头和消防报警等设备和器材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及时维护、更新,确保正常运行和使用。六是要经常检查各文保单位防火门是否处于闭合状态,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七是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在日常加强消防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妥善处置,提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八是要主动邀请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到文保单位现场,从硬件、软件两方面,全面指导做好消防工作。

三、检查结果反馈

各街道、镇实地检查时,现场填写《2018年文物消防检查情况表》(复印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交设区文广新(文物)局,被检查单位必须按《2018年文物消防检查情况表》规定期限认真整改。

珠山区文广新(文物)局、各街道、镇请于44日前将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动员部署情况报送至市文广新局文物科,420日前报送本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及《2018年文物消防检查情况表》的汇总表。5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整改工作情况。1220日前报送检查工作总结。联系人:任伯芳,联系电话:0798-8501300,邮箱:10954035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