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珠财字〔2022〕60号
关于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的通知
相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常态化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硬性约束,请相关单位对2021-2022 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本次自查内容主要是2021—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新增专项债券投向领域是否合规。包括是否存在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除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项目等;是否超出规定范围将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是否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无收益的项目;是否存在其他投向领域不合规问题。
2.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包括是否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发放工资、养老金、办公经费、银行贷款利息等经常性支出;是否用于置换存量债务或偿还隐性债务;是否用于回购已竣工或拖欠工程款项目;是否违规用于其他项目;是否用于国库库款调度挪作其他用途;是否存在其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合规问题。
3.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是否合规。包括是否未经批准调整专项债券资金用途或调整程序不规范;是否存在专项债券项目申报不实或打捆申报无法对应到具体项目问题;是否存在虚增收益导致融资平衡方案不合理、项目实际收益无法覆盖本息等问题;是否存在其他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问题。
4.其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问题
请于2022年8月19日之前以材料及表格形式上报(如附件),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积极配合,及时完整提供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资金分配、债券发行、资金使用等材料。
2、加强沟通。请各单位做好准备工作,确定一名联系人,专门负责自查工作中的沟通协调,并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 电话告知我局。
附件:2021—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收支明细表
联系人: 朱培祥
联系电话:135****0666
景德镇市珠山区财政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