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珠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现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2〕20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大宣传。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贯彻落实好我区“双一号工程”,着力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省财政厅推动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构建了“金融服务系统”,通过线上“政采贷”方式,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服务。各单位要加大对供应商宣传引导,不得阻拦供应商使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二、明确分工,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应当支持,积极配合供应商政采贷“确认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2)签订。按照“确认协议”,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到指定回款账户,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
三、积极反馈,创优创先。各相关当事人对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出现的各类问题积极反馈,我局对出现的问题积极解决,如需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积极反馈。力争我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全省创优创先。
联系人: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冯林峰
联系电话:0798-8201186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景德镇市珠山区财政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