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项目大会战”和市委、市政府“百 日大会战”及区委、区政府“百日大会战”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推动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提质、提速、提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稳定,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经区政府批准,决定开展全区重点工程规范建设程序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集中整治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未批先建等突出问题,营造程序规范、秩序稳定、质量过硬的项目建设环境。
二、整治范围
2018-2021 年区本级重点工程中总投资3000 万元以上的在建(或完工)政府投资项目。
三、整治时间
2021 年 12 月20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 年 12 月20 日—2022 年1月 5日):各项目责任主体针对所属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
(二)集中督办和问题整改阶段(2022年 1月5日—2022
年 4 月 15 日):各相关职能部门针对自查自纠阶段上报的问题进行集中督办,各项目责任主体按照具体督办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三)执法检查和巩固提升阶段(2022 年 4 月 15 日—2022
年 4 月 30 日):各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报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责令停工并依法处理;对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形成经验做法在全区范围推广实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区重点工程规范建设程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余文军担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杜钧瑞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 区发改委党组书记朱建亚担任办公室主任。区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珠山分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为成员单位。
(二)细化责任分工。区纪委区监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政治要求,切实运用好“四种形态”,对项目建设未批 先建等突出问题精准处理,全程督导各成员单位和项目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完善项目建设程序,严肃惩处整治过程中的“怕、慢、假、庸、散”问题,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作风建设,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为营造风清气正、程序规范的建设环境提供保障;区发改委要发挥综合职能,积极牵头抓总,组织好自查自纠、督办整改、核查检验等各项工作,牵头实施好项目前期阶段各项手续整治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珠山分局为项目建设阶段牵头单位,组织实施好项目施工前各项手续整治工作;区住建局为项目竣工阶段牵头单位,组织实施好竣工验收各项手续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沟通,合力做好重大项目建设程序整治工作。
(三)实化工作机制。实行项目建设程序整治清单化管理, 按照“项目前期、项目推进、项目竣工”三个阶段划分,逐项清理项目建设程序问题,完成清单销号;各牵头部门于每旬将本阶段整改进程以整治过程的突出问题报区发改委梳理汇总,并形成专报呈区政府,分条有序开展整治工作。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项目台账、倒排整改时限,保障项目建设手续合规、质量安全。
(四)深化整治成果。各项目责任主体要深刻认识项目建设 程序规范的重要性,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举一反三,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完善各项建设手续;区纪委将不定期对重点工程建设程序进行抽查,并对程序不规范、未批先建等问题严肃惩处;各成员单位在整治过程中要密切沟通,积极探讨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的方式方法,抓实、抓牢项目建设流程合规性,合力营造程序规范、秩序稳定、质量过硬的项目建设环境。
各部门要参照本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创新 工作举措,开展本地区工程规范建设程序专项整治工作。
附件:景德镇市珠山区本级重点工程(2018-2021)建设程序自查情况表
附件
景德镇市珠山区本级重点工程(2018-2021)建设程序自查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体 |
开工时间 (X年X月) |
竣工时间 (X年X月) |
是否完成以下项目建设程序 |
备注: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
总投资 (万元) |
其中 |
项目前期阶段 |
项目建设阶段 |
项目竣工阶段 |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
项目建议书批复 |
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 |
环评批复 |
能评批复 |
可研批复 |
初设批复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土地证或土地合同 (用地划拨决定书)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招标投标 |
水土保持批复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 |
概算执行 |
竣工规划核实 (竣工用地核验) |
消防验收 |
工程质量验收 |
排水设施验收 |
竣工验收备案 |
竣工用地核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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