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无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23330-0901-2020-0002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景德镇市民典大药房涉嫌经营劣药案
来源:珠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2-28 15:02
访问量:
景德镇市民典大药房涉嫌经营劣药案
法律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四条。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2盒(详见扣押清单);2.没收违法所得16元,处以药品货值金额2倍160元,共计176元的罚款。正文信息:2019年10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景德镇市民典大药房的药品购进、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查,该药房购入的“八珍益母丸”(厂家:北京御生堂集团石家庄制药有限公司,批号:283007)10盒,除抽检用去6盒,销售2盒,剩余2盒,售价为8元/盒。于2019年10月8日景德镇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药品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结果不符合规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2盒(详见扣押清单);2.没收违法所得16元,处以药品货值金额2倍160元,共计176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