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54178/2021-61907
2021年临时救助保障标准
来源:珠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23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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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2021年临时救助保障标准暂未公布,故现仍使用2020年保障标准:
1.对急难型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救助标准具体公式为:“当期城乡最低生活每月保障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实际受困当事人数×相应受困月数”。
2.对支出型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救助标准具体公式为:“当期城乡最低生活每月保障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相应受困月数”。
3.对特殊困境个人的临时救助,救助标准具体公式为:“当期城市最低生活每月保障标准×相应受困月数”。
4.上述公式中“相应受困月数”一般不超过3个月。
5.特殊紧急受理的,审批机关初步认定后,可以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先予以救助,事后核实具体救助金额后,据需予以增拨。
6.资金发放方式原则上要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个别特殊紧急受理的临时救助,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方式,但必须由受领人签收及2名以上经办人员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