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我市经济发展,为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法定、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坚持严格执法与包容审慎并重的监管方式,11月13日,珠山区市监局组织开展了一场以“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详细学习并解读了相关政策。
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发生后及时改正,根据清单事项即可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在宣传活动现场,珠山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股负责人向大家介绍了该局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背景和目的。他表示,通过执法劝导、执法提醒、执法引导、行政指导、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手段,不断转化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成果,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监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激励市场主体及时自我纠错,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采取“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能很大程度提升群众满意度,对营商环境的改善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宣传活动过程中,该局还表示,将通过展示张贴宣传单、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市场经营活动中的常见违法行为及相应法律后果, 使他们更加清晰地了解政策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加大对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的宣传力度,结合实际工作积极探索和尝试,践行执法为民理念,为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