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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山区2023年各级各类教育资助金和奖学金政策
来源:珠山区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3-03-14 08:00 访问量:

一、学前教育阶段

1、学前教育资助对象。

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

2、学前教育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原建档立卡户和低保户每人每年1500元,其他困难的幼儿儿每人每年1000元(其他困难资助标准由当地自行制定标准,不能低于每人每年50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

1、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分为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为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寄宿的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2、生活补助的资助标准。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寄宿学生在此基础上每生每年增加20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三、高中教育阶段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2500元三个档次。

2、普通高中免学费

免学费分为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和普通高中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学生免学杂费。

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免学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对于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免收学杂费,标准按学校性质,从200元/年/生至800元/年/生不等。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即公办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费全免,民办学校可收取差额)

3、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政府资助金资助对象是当年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试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江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新生。

政府资助金资助标准是一次性补助每生5000元。

滋惠计划录取大学一次性补助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按指标分配。

四、中职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

1、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磨练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年级要求: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2)成绩表现等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中职国家奖学金每人一次性6000元。

2、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3、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中职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目前,我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为按学校类型和不同专业每人每年850元至4500元不等。

对在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中职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五、高等教育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每人每年8000元。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是每生每年5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可分为三个档次,一档4400元、二档3300元、三档22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六、生源地助学贷款

户籍在珠山区的就读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的在校学生,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每年12000元,研究生每年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