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府字〔2018〕32号
关于对竟成镇申请2018年度专项扶贫项目
调整及资金审核的批复
竟成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对前街村道路维修、竟成镇雨露计划项目调整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景德镇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景财农指【2017】45号),按照《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扶【2018】12号)、《珠山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景珠财字【2018】46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在批复。
你镇作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瞄准监督建档立卡贫困户,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抓好监督项目落实,不得擅自调整扶贫项目,严格做好扶贫资金的乡级报账制和管理工作,资金尽快到村到户,并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尽快实施,切实为贫困户早日脱贫扎实各项基础工作。
附件:2018年度竟成镇扶贫专项资金批复情况统计表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 2018年度竟成镇扶贫专项资金批复情况统计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村委会 |
贫困户所在村小组 |
申请项目名称 |
惠及贫困户数 |
批复金额 |
用途 |
备注 |
1 |
前街村 |
前街新村里弄 |
道路维修 |
6 |
23.439831 |
改善出行 |
2018年 |
2 |
竟成镇 |
竟成镇相关行政村 |
雨露计划 |
15 |
6.45 |
职业教育补助 |
2014-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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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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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89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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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8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