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采购办受景德镇市珠山区妇幼保健所的委托,对微量元素分析仪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货物名称:D3-3C微量元素分析仪 1 套
(三) 主要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
1、 应用范围:全血(或头发)中锌、铁、铜、钙、镁、铅的检测
2、 检测下限:0.1微克/升(以测铅为例)
3、 变异系数:RSD≤10%
4、 相关系数:≥0.99
5、 校正曲线相对偏差:≤10%(以测铅为例)
6、 抗先还原能力:5000:1
7、 检测方法:测铅为微分电位溶出或阳极溶出,测锌、铁、钙、镁、铜为极谱法
(四)、售后服务
厂家提供维修支持服务,提供培训服务,保修贰年,终身维护
(五)、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后一个星期内
(六)、付款方式
货到使用单位安装调试培训完毕,能正常使用后二个工作日内付清。
(七)、其它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
2、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设备应配套使用。
4、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所投产品的配置清单;
3、产品的合法代理证明如生产企业授予的“授权委托书”等
4、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5、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6、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7、报价表(列报投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产地、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及含安装调试培训费用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投标日期。
三、询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单位应在2009年6月25日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二份。盖章密封后送达或邮寄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等)
邮件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莲花山庄新村街道四楼
收件人:涂先生 电话:0798-8292605 邮编:333000
四、开标和定标:
1、询价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询价采购结论。
2、定标条件: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报价最低并低于采购单位预算的供应商作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管理办公室咨询相关情况)。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开标后,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然后到我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免收一切中标服务费。
4、成交供应商须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交纳500元履约保证金(正常履行合同后退还中标单位,如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有违约行为则此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将被全额没收)
六、特别说明: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若认为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投标截止期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珠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询价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七、询标单位:珠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 涂先生 钟小姐 0798-8292605
0798-8296339(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