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23670-0401-2014-0319 发布机构:  新厂街道
新厂街道召开机关支部及各社区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来源:珠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8-26 16:40 访问量:

   街道党工委对街道机关支部及各社区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景群组发[2014]17号和景组字[2014]15号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了解掌握基本要求。

   街道机关支部及各社区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景群组发〔2014〕17号文件要求和组织生活会安排表(见附件1供参考),制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街道机关支部及各社区党支部班子及党支部书记一般都要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必须报街道挂点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街道机关支部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材料需报街道主要领导审核,要求简要对照检查材料以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公示。

民主测评党员工作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进行投票测评,

测评结果一般由组织掌握,作为评议党员格次的重要依据。对党员的评定办法和等次,按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在全省推行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双严双优”制度的意见(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