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竟成委员会、竟成镇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竟成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竟党发〔2018〕63号)文件要求,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现将我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清查时间:2018年9月15日开始启动,资产清产核资全面工作至2018年12月底结束。
二、清查对象:镇属各村、企事业单位、外派单位、学校。
三、清查形式:按照《江西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细则》要求,对集体各类资产进行逐笔逐项清查,采取先资金后资产、先账内后账外、先资产后资源、先合同内后合同外的清查方式;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明实际数量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查,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
四、清查范围:
1、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农业机械、建筑物等固定资产;
2、乡村道路、桥梁、农村水利工程及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
3、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公共服务中心、养老、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
4、集体投资或兴办经营实体应享有的资产份额;
5、接受捐赠或无偿拨入的财物;
6、商标、商誉、专利权等无形资产;
7、其他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
8、承租、承包的合同。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依靠和发动群众,组织农民充分参与,全程接受村民监督,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公开,望得到全体村民的参与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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