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珠山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的一封信(2025 年度)
尊敬的珠山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
大家好! 2025 年参保缴费已经开始啦,为确保您能及时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并享受医保待遇,请您关注以下事宜。
一、集中征缴期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集中征缴期:2024年9月15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缴费标准
2025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金额为400元/人。新生儿从出生起三个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不缴费。
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分为全额和定额资助参保。其中: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定额资助参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以及过渡期内未消除风险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困难群众、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个人缴费金额为80元/人)。三、缴费方式
您可通过省税务公众号、微信生活、赣服通(支付宝)、云闪付、省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网上缴费或者 办税服务 厅、农业银行各网点进行缴费。
缴费成功后 3-7个工作日,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税费服务-我要查询-进行结果查询和证明下载。
四、待遇享受时间
(一)集中征缴期内续费人员:2024年9月15日至2025年2月28日,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未参保缴费或在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其中:参保人员在待遇等待期结束前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至1周岁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1周岁后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时间参照普通居民执行。
(三)军人退出现役3个月以内的,医疗救助对象,宗教教职人员,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以及户口新迁入我省、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大学生毕业返乡等情形出现90天以内的,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