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珠山街道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和活力,按照省、市、区委发展党员工作部署,现制定我街2017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会议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二、工作目标
2017年我街计划发展党员3名,其中: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党员占到发展总数的85%左右;发展35岁以下党员占到发展总数的75%以上;一线党员占到发展党员总数的70%以上;发展妇女党员占到发展总数的35%以上。。
三、基本要求
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的基本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发展党员工作。
(一)搞好指导,推进结构优化。坚持从四个方面指导好发展党员工作。一是把握“四个比例”。即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党员占到发展总数的85%以上;发展35岁以下党员占到发展总数的75%以上;一线党员占到发展党员总数的70%以上;发展妇女党员占到发展总数的35%以上。二是注重“三个倾斜”。即年龄上向35岁以下青年倾斜;岗位上向基层一线倾斜;文化程度上向高中以上倾斜。三是在确定发展对象时,做到“四个优先”。即:优先培养素质好,懂经济、会管理、善开拓的骨干分子;优先培养非党社区干部、非党大学生社区干部中的积极分子;优先培养被列入后备干部的积极分子;优先培养“推优”对象。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二)“育管并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各党支部要通过积极主动地教育引导工作,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保持常数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一是继续坚持“三推优”制度。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作用,多渠道地发现、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二是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选人范围。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有理想、有追求、有作为、有才干的一线干部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及时加以培养。注重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不断扩大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影响力。三是加强积极分子队伍管理。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及时调整、充实、更新信息,随时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最新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与发展对象的比例一般要保持在3:1左右。
(三)抓住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在社区实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扩容”工程。确保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数量充足。要在做好非党社区居委会干部、社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注重在新选派大学生社区干部以及社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努力扩大社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四)严把“三关”,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严格执行党章规定,坚持党员标准,确保新党员质量,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切实把好“三关”。一是培养教育关。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二是考察关。党组织对每一个发展对象都要按照党员标准进行全面考察。通过考察,凡是属于“五种人”之一的,一律不能吸收入党。即:本人没有入党要求的、未经培养教育的、入党动机不纯的、工作经历不清的、现实表现不好的。三是审批关。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要经区委组织部和党工委审批。。
(五)确立党员档案标准,确保规范统一。针对党员档案标准不一,比较混乱的实际,将党员档案袋内容统一规范为“12345”,即:“1”为一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表,一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一份入党志愿书,一份预备党员考察表,一份党工委预审表;“2”为两份申请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3”为三份公示表(发展对象公示、发展党员公示表、预备党员转正公示表);“4”为四份思想汇报(培养期间四份、预备党员期间四份);“5”为五份亲属政审材料(双方父母加配偶)。
(六)健全制度,构建发展党员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坚持发展党员计划制度。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杜绝无计划发展和突击发展党员。二是规范执行发展党员集中培训制度。对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吸收入党。三是发展党员实行三次公示,期限均为7天,公示形式为书面形式。四是要建立发展党员票决制度,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党支部大会要统一实行票决制度。五是继续实行发展党员工作预审制。注重“三个倾斜”,做到“四个优先”,力保“四个比例”。六是要建立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对不按制度要求和程序规定发展党员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
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领导和具体指导,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我街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目标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要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 “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层层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要注意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履行相关责任。积极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和要求。
(二)建立评估机制,加强检查督办。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党工委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长期不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平时不注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加大组织整顿力度,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三)增强创新意识,探索新机制新方法。各党支部要不断强化创新意识,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继承中创新,进一步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把全街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