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人民政府珠山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珠山区人民政府珠山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珠山区人民政府珠山街道办事处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类:
1.概况信息。包括珠山街道办事处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珠山街道办事处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珠山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珠山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珠山街道办事处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珠山街道办事处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珠山区珠山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式
(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珠山街道办事处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珠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dzzsq.gov.cn/);
2.“珠山区珠山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
3.线下政务公开受理点:珠山区风景路89号;
还将利用政务公开宣传栏等方式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二)目录编排体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珠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dzzsq.gov.cn/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随时检索、查阅。珠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供分类主题查询、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等编排设计。分类主题查询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文号等关键字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主题分类、发布机构、生成日期、名称、文件编号、有效性以及正文等详细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珠山区珠山街道办事处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1.提出申请
向珠山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的,填写《珠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珠山街道办事处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珠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珠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页面→“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按要求进行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珠山区珠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邮编:333000,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风景路89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珠山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二)申请处理
1、珠山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对该申请将不再予以受理。
2、本机关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在答复期限内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珠山区珠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珠山区珠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四、不予公开的有关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珠山区珠山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珠山区珠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景德镇市珠山区风景路89号,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联系电话: 0798-8215553,传真号码: 0798-8215553邮政编码:333000。
七、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