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工作要求、满足老年人迫切用餐需求的重要民生工程,是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的重要举措。为解决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11部门印发了《江西省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总体要求。《实施方案》明确了老年助餐的发展路径、保障对象和近三年的发展目标,提出要坚持普惠性、多样化的发展路径,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面向全体老年人开展助餐服务,重点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做到政府统筹发展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到2026年基本建成覆盖有效、发展可持续、服务网络完善的老年助餐服务多元供给格局,实现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双提升。
(二)明确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助餐服务布局。《实施方案》明确区域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布局应科学规划,综合考虑辖区内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小区老年人口规模、助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优先在老年人集中、位置便利的地点布局,并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相关要求。《实施方案》还对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场地支持提出了要求。
二是探索多种助餐模式。《实施方案》列明了多种助餐服务模式,如建设中心食堂(厨房)、开办社区老年食堂、依托社会餐饮企业、养老服务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配送餐、设置老年助餐点、建设农村助餐服务点、发展邻里助餐点、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配餐送餐等。各地宜结合实际,按照“因地制宜、按需建设”原则,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服务模式,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三是提升助餐服务质量。《实施方案》明确各地应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规范,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老年助餐点、送餐车标识样式,根据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消费能力、饮食习惯,合理搭配食材。依托省市县各类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供线上线下便利服务。大力支持连锁化运营,打造和培育服务品牌。压实助餐服务机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抽查检查,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四是推进可持续运营。《实施方案》重点突出加强助餐服务的可持续运营能力,要求各地应从设施场地、财政投入、税费减免等方面完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给予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助,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坚持有偿服务,不搞“免费餐”,对用餐老年人分类给予差异化补贴,重点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不断健全“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运营筹资机制,确保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
五是强化实施保障。《实施方案》对各单位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应加强对老年助餐服务的考核、督促指导,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力戒形式主义,防“一哄而上、一上就散、一刀切”。
解读部门: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咨询电话:0791-86207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