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经开区,各有关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审批程序,减轻基层负担,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和《江西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赣发改投资〔2024)691号〕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小额工程审批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本实施办法由珠山区发改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街道、经开区、各有关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馈。
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
进一步优化小额工程审批程序实施办法(试行)
一、实施目标
通过优化小额工程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审批环节,缩短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前期周期,提高办事效率,减轻基层负担,加快项目落地。
二、实施范围
本实施办法所称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街道、村(社区)等作为项目建设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区属国有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参照本实施办法管理。
三、科学合理决策
(一)严格执行决策制度。应健全完善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合理确定决策层级和程序,严格 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严格履行“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第一责任,不得以会前酝酿、传阅会签、碰头会、
工作领导小组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替代集体决策。坚决防止盲
目决策,严禁违规决策上马“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二)推进决策公开。项目决策期间,项目建设单位应主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公开项目相关内容。涉及群众利益和公益事业的,应采取设置公示牌、群众监督、老党员评议等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
(三)建立健全项目库。各街道、经开区、各有关单位、区属国有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统筹推进项目建设。未纳入项目库的原则上不得临时动议,确有必要的,应按程序及时入库。
(四)严格落实建设条件。项目应当符合规划、环境保护、土地利用、节约能源、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落实资金来源。对不符合规定、未落实资金来源的不得提请决策。
四、加强审批管理
(一)强化项目代码应用。严格实行一项目一代码制度(含村集体资金且不属于财政性资金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赋码(涉密项目除外)。未申请项目代码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规划等有关手续。
(二)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各单位应结合实际,适当优化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能评、财政投资评审、施工许可等手续,并尽可能压缩审批时限。对项目性质类似、项目建设单位相同的不同项目可打捆审批。推行区域综合评估方式,支持采取容缺后补、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1)赋码管理。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采 取赋码管理,无需批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机构代码、项目总投资、建设内容等相关项目 信 息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http://tzxm.jxzwfww.gov.cn/) 或者到区发改委申报赋码(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一项目一代码。未申请项目代码的,一律不得办理其他手续。
(2)项目建议书管理。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审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设单位提供请求批准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资金证明、项目建议书文本等相关材料赴区发改委办理,项目单位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社区或行政村作为项目建设单位的,统一由所在街道、经开区上报,同步在请示上加盖公章。区发改委逐级审批后出具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建议书文本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主要建设内容
3、拟建地点
4、拟建规模
5、投资匡算和资金筹措
6、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3)可行性研究报告管理。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及以上、400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应包括概算编制章节),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 建设单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申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资金证明等材料赴区发改委办理。
项目单位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社区或行政村作为项目建设单位的,统一由所在街道、经开区上报,同步在请示上加盖公章。区发改委逐级审核后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主要建设内容
3、拟建地点
4、拟建规模和建设标准
5、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6、概算表
7、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
8、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需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等用地手续。未履行审批程序或审批程序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实施,不允许未批先建、边批
边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经开区、各有关单位、区属国有企业要按照上述工作要求抓好小额工程的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形成统筹推进、协同的工作合力。
(二)压实各方责任。项目建设单位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根据《江西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具体要求按各自职责实
施。
(三)强化组织实施。各街道、经开区、各有关单位、区属国有企业要加强对从事小额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积极借鉴省、市及先进地区的做法和经验,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探索新方法、新路子。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街道、经开区、各有关单位、区属国有企业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强相关政策的公开、解读和宣传,引导建设单位充分了解各类政策,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