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市政、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道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 、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部门本级。
人员情况,编制数为1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51人,其中在职28人,包括行政8人、非参照公务员管理20人;退休23人
第二部分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表
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总额为2065.7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9.6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06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9.69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 入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 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 年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支出预算总额为 206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89.6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93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563.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1.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96.8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5.7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0.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5.2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1万元;节能 环保支出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5万元同,城乡社区支出14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7.4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31.66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596.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3.22万元;资本性 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 年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206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9.6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0.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5.2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5万元同,城乡社区支出14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7.4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93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 563.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31.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96.82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11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25.7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22万元,比2023年预
算减少7.86万元,减少了6.07%。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 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
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
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根据街道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安排,围绕积极履职、强化管理的中心思想,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得到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部门预算情况2024年收入预算合计2065.7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安排2065.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2023年支出预算合计20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7万元,项目经费1132万元。
(1)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资金 0万元,其中:二级项目0个(部门预算中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涉及资金0万元。
(2)街道专项经费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无
二、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 年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财政拨
款"三公"经费安排5.1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
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 5.13万元,与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
是:减少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
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财政事务(款) 行政运 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的基本支出。
(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财政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
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财政事务(款) 信息化
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四)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财政事务(款) 事业运
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财政事务(款)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
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
险费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
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
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规要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
度。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15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