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江西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三)、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市政、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街道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六)、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七)、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八)、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十)、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部门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1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9人,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51人,其中在职24人,包括行政8人、非参照公务员管理16人;退休27人。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总额为1310.28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5.4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对企业的扶持;财政拨款收入1304.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760.9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57万元,主要是江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二期项目的结转。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支出预算总额为1310.28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5.4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50.26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116.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5.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9.4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0.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71.9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 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5.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4.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87万元;住房保障 支出26.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9万元;教育支
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85.86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22.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7.33万元;资本性 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304.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0.9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5.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50.26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116.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5.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9.4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4.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77.5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街道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街道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4.91万元,比2024年预 算减少0.31万元,下降5.9%。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 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 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社区办公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社区经费项目是为保障社区正常运转和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其涵盖多个方面,包括社区环境改善,像绿化维护、公共区域清洁设备购置等;社区安全保障,如监控系统安装与维护费用等;文化建设,涉及举办各类文化活动、文化设施的更新;还有为社区居民服务的项目经费,例如老年活动中心运营、社区救助资金等,旨在提升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2)立项依据:办公经费有助于社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利用经费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方便居民办理事务、反馈问题,能够显著提升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3)实施主体: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办事处
(4)实施方案:一是提升社区环境质量,使公共区域整洁美观、绿化良好;二是增强社区安全系数,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三是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提高居民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四是优化社区服务水平,保障对特殊群体的关怀到位,提升居民满意度。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42万元
二、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江西省财政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5.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5.08万元,比上年减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 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财政监察方面的专项业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
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规要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15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