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气温升高,防晒需求激增,各种美白防晒类化妆产品的销量持续飙升。为进一步推进规范辖区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防晒类化妆品使用安全,近日,珠山区人民检察院与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开展防晒类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针对国家药监局于2024年7月11日公布的4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对其中的防晒喷雾、防晒霜等不合格批次进行对照排查,要求经营主体严格遵守《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商品一律下架处理。同时,检查在售防晒类化妆品的标签标识,特别是具有防紫外线、祛斑(美白)等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产品是否超过使用期限,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确保防晒类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用得放心舒心。
检察干警在此次检查活动过程中,现场加强化妆品科普和普法宣传,进行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化妆品安全知识的讲解,帮助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强化安全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
下一步,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合作监督力度,尤其针对美容店、化妆品专营店、超市等重点场所,进行不定期抽检与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共同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用妆”,切实保障化妆品市场规范有序。
检察官温馨提醒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化妆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门店。购买产品时,要注意索要发票和购物凭证,一旦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