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珠山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赣教基字〔2026〕10号)精神,按照《景德镇市2026 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珠山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巩固拓展“双减”工作成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行“阳光分班”。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基本方向,以规范办学行为为抓手,全面实行“阳光分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实现机会均等,确保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全区公办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一律按本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实行“阳光分班”,实现“零择班”目标。
三、工作原则
(一)公平原则。全区公办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6年秋季录取的所有起始年级新生,全部纳入“阳光分班”;招生班级数大于1个班的公办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阳光分班”。
(二)公开原则。分班工作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行政部门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新闻媒体等的共同监督下进行,确保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随机原则。“阳光分班”按照学生、班主任“双随机”原则组建班级。先对所有新生进行随机信息化摇号分班,再对前期均衡组合的各班班主任及教师团队通过随机信息化摇号分班方式确定所教班级。后期补录的学生,必须采取抽签方式随机均衡编入有空余学位班级。
(四)均衡原则。在标准班额的基础上,每个班级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分布;每个班的班主任及教师团队尽可能均衡配置,确保各班在生源、师资、资源配置、班额等方面大体相当。
(五)稳定原则。分班结束后,小学、初中学段行政班建制保持稳定,学生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级建制的,学校需制定调整方案并报区教体局批准后进行。
四、实施方式
由第三方技术公司现场使用电脑均衡分班系统分班,结果现场立即打印备案,全过程录像备案。当天通过“珠山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分班结果。
五、实施时间
阳光分班时间:2026年8月31日上午9:00-11:30
六、实施地点
陶阳学校文化交流中心
七、工作程序
1.确定班数。学校根据区教体局制定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的学生入学人数,确定开办教学班的班数。
2.教师分组。学校根据开设的班数,首先确定班主任人选,再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与班主任配套的各学科任课教师,学校要将班主任与任课教师组合名单上报区教体局。
3.阳光分班。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由区教体局召开“阳光分班”现场会,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行政部门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新闻媒体等共同监督下,利用“阳光分班系统”一键分班功能,进行阳光分班。
4.记录并公示分班结果。分班结果确认后,现场打印一份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由招生学校校长签字确认,交由公证处留存,复印两份,由区教体局留存一份名单备案,另一份由学校带回公示。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实行“阳光分班”是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控制择班择师、规范办学行为、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各学校要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教育行风。
(二)健全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各学校校长是“阳光分班”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保证“阳光分班”良性运行的工作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坚决不准徇私舞弊,未参与"阳光分班"由学校私自接收的学生,在新建学籍时区教体局不予确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校自负。对违反规定设立重点班、擅自变更编班结果、组织分班测试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取消学校及相关人员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校要通过公众号、微信群、家长会等形式,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阳光分班”的政策依据、目的意义、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重点讲清“严禁重点班、严禁分班测试、编班结果不得擅自变更”等刚性规定,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建立全社会共同监督实施“阳光分班”制度的环境秩序,营造“阳光分班”的良好社会氛围。(四)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问责。
区教体局将把“阳光分班”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办学绩效考核和责任督学督导的重要内容,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全过程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在“阳光分班”工作中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确保“阳光分班”各项政策要求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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