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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珠山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2-05 13:40 访问量:



中共景德镇市委、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2023年,珠山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着力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蹄疾步稳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在全社会唱响法治主旋律、弘扬法治正能量,在法治领域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际瓷都先行区的新号角,为不断擦亮“千年瓷都”名片贡献珠山力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意见》,及时做出部署安排,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到位。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议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分工方案》,切实加强对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督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研究制定了《珠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机制

珠山区坚定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中,不断健全区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体制机制。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工作会议,及时将中央、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传达到位,研究制定了《关于2022年度珠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3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关于“彰显思想伟力 勇建法治新功”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珠山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珠山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对标对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任务、标准要求、完成时限等有序开展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同时,将法治建设、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积极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年度考评和年中检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重点调研督察各单位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强化各项工作任务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始终站在“企业侧”“群众侧”,聚焦“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爽心”要求,更大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编制完善我区的行政权责清单并对外公布,实行动态管理。制定《珠山区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方案》,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赣服通珠山分厅,分批分类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和堵点,推动政务服务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一次办”转变。各窗口单位提供错时延时预约服务,推动“一张网一扇门,企业办事不求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落地落实,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便民化水平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得到有效激发。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把准法治政府建设方向

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将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履职,健全各类行政决策机制。制定《珠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目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政府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管理。全力服务中心工作,对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材料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组建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团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区政府各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防范法律风险中的作用。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对我区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坚持“有件必审、有审必严”的原则,审查率达100%,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对36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继续有效25件,废止2件,宣布失效9件。

(四)严格行政执法管理监督,规范法治政府建设措施

着力推进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流程、内容、标准和实效。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搭建行政执法信息查询“只点一次”平台,归集各类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进行“一站式”公开,着力提升全区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率和查询监督便捷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配备法制审核人员,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为更好的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行每月1-20日为“企业安静期”,聚焦聚力“规范执法、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依托“掌上执法监管”小程序的信息化手段做到执法监督无死角,“特殊情形”全部报批(备)、执法检查全线联合、“企业安静”全域覆盖、执法行为全时监督、“首违轻微免罚清单”全面覆盖、企业信用全方位评级、失职干部全员问责,逐步提高对企业“无事不扰”比例,让企业安静发展,不断打响“珠事顺利”营商环境品牌。

(五)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全力构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加强对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前谈话,对违法及不作为、乱作为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制约和查处。加强行政监督,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规范政府各部门行政行为,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监督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创新“互联网+行政复议”模式,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办理。2023年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1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加强对行政行为及其所依据的规定的审查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大力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202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没有出现不答辩、不出庭应诉、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情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

(六)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普法举措,努力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大力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先后培育了黄泥头村、樊家井村、昌盛社区等一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着力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搭建“百姓说事”平台,区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资源,完善婚姻家庭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吸收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规范化、常态化,珠山区人民法院与珠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司法局、保险行业协会、区工会、区妇联、律师事务所等多个机构签订《关于共同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合作协议》,打造多元解纷品牌集群,实现法治珠山品牌效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的重要指示,珠山区人民法院整合公安、妇联、司法行政等部门资源,创新推出“珠联必合”家事纠纷联合调解服务平台。群众通过线上申请家事调解、心理咨询、家庭教育指导、反家暴指引、法律援助等服务,让诉前调解事务实现全流程“零跑腿”,以数字创新方式强力推进诉源治理,有效发挥司法服务资源最大效能。

三、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虽然成绩斐然,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和创新性还不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不均衡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基层法治建设跟不上发展要求,街道法治基础薄弱。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们将始终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为具体抓手,按照《珠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锚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深入践行“做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为不断擦亮“千年瓷都”名片贡献珠山力量。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培树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聚焦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

(三)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强化考核评价和督察督办,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

(三)增强依法履职服务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运用行政权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行政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结果的满意度。持续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依法监管和服务群众统一起来,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政机关坚持落实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在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

           中共珠山区委              珠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