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政府望津府周边配套路网项目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珠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布时间:2020-10-2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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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于2020年07月03日取得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赣自然资征〔2020〕409 号
二、征地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交通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一)所在图幅:望津府周边配套路网用地范围图。
(二)四至范围:新安路以北,昌南大道以南,景北大道以西,观音阁以东,具体征收范围见望津府周边配套路网用地范围图。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征地拟涉及竟成镇昌江村委会。
五、征地面积
经调查确认,本次征地总面积51.83亩。
六、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土地类别 |
面积(亩) |
补偿标准(元/亩) |
补偿金额(元) |
备注 |
耕地 |
20 |
93000 |
1860000 |
|
林地 |
31.83 |
37200 |
1184076 |
|
合计:叁佰零肆万肆仟零柒拾陆元¥:3044076 |
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按第三方评估公司现场评估价执行。
七、被征地农业人口社保安置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2号)及《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景府发【2014】17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