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19〕241号),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消防安全监管,现将2023年12月份消防监督检查对象公示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31日。
二、抽查方式
系统随机指派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实地测试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抽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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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单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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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珠山区宣均餐饮店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景德镇市珠山区湖田许家村-楼栋序号10933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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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珠山区德馨阁陶瓷店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景德镇市珠山区雕塑瓷厂六分厂第六间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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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珠山区拾柒造物陶瓷工作室 |
景德镇市珠山区湖田小区经济适用房B-12栋4号店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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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珠山区刘建镇日杂经营部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景德镇市珠山区湖田村南山路17号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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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珠山区小杨桃美妆店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珠山区梦园小区13栋1单元202室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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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珠山区伟汉物流服务部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景德镇市珠山区三宝路798号三宝物流园2号楼4004室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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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珠山区童童烟酒店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景德镇市珠山区三宝路三宝国物流园2号楼2333室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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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珠山区千润堂陶瓷店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珠山区黄泥头农贸市场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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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珠山区品盛餐饮店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景德镇市珠山区长虹金域中央三期2栋1号店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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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珠山区林宇陶瓷饰品店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雕塑瓷厂内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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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珠山区国萍渔具店. |
北景苑小区东区1-2栋11号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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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珠山区何爱珍烟酒店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景德镇市珠山区长虹金域中央四期1栋301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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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珠山区明视光明眼镜店 |
珠山区昌河大道金马千禧公寓B栋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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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珠山区赵炜蛙锅餐饮店 |
珠山区长虹金域中央四期1栋21号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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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珠山区兆武百货超市 |
景德镇市珠山区金马千禧c栋1层3号店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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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珠山区马文和餐饮店 |
黄泥头大市场A-2号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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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珠山区新厂川辰孕婴之家母婴用品中心 |
珠山区陶阳中路97号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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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珠山区海霞茶叶店 |
珠山区金马千禧公寓C栋7号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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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珠山区湖田米宝堡快餐店 |
珠山区湖田村经济适用房A区壹号底层18、19、20号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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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珠山区程雪保小吃店 |
珠山区金马千禧公寓A栋23号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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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珠山区巴师傅小吃店 |
珠山区金马千禧公寓A栋11、12号店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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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珠山区皖南馄饨店 |
昌河一区427栋1号店面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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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珠山区抱山居陶瓷工作室 |
景德镇市珠山区三宝村石谷滩A916 |
一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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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交通银行城东支行 |
景德镇市新厂西路276号 |
一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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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珠山区蛙哥蛙姐小吃店 |
景德镇市珠山区长虹金域中央D3栋22号店 |
一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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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珠山区德家酒店 |
景德镇市珠山区湖田花苑AK栋二楼1-12号写字楼和一楼大厅 |
一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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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贰柒玖民宿 |
珠山区三宝路279号 |
一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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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景德镇黑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风过耳) |
景德镇市珠山区三宝路三宝蓬艺术产业园1栋 |
一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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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三宝蓬艺术产业园 |
景德镇市三宝路 |
重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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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景澜臻品酒店 |
珠山区陶阳北路9号 |
重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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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四川长虹缤纷时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 |
珠山区新厂东路28号 |
重点单位 |
四、检查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气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十一)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场所要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本次消防监督抽查内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如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大队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检查前准备工作
一、安排人员配合现场检查
通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分管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项目负责人、物业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到场配合检查。
二、准备相关台账资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类:(一)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五)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十)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十二)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静电);(十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十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十五)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分工文件;(十六)其他结合单位情况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工作记录类:(一)防火检查记录;(二)防火巡查记录;(三)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四)火灾隐患整改记录;(五)灭火救援演练资料;(六)消防宣传工作记录;(七)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八)新进员工、转岗员工岗前培训记录;(九)特殊工种、重要岗位培训资格证书;(十)消防设施设备、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十一)消防设施设备维保记录;(十二)自动消防设施年度检测记录;(十三)年度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十四)油烟管道清洗记录;(十五)动火作业审批、监管记录;(十六)竣工验收总平面图和消防设计文件;(十七)单位建设工程、改建项目(含内装修)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安全检查合格证;(十八)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实施记录。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15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