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及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报告的批复
来源:珠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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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山区乡村振兴局:
你局报来的《申请调整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的报告》已收悉,2023年度2个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规模2598万元,申请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6.91万元的报告已收悉,按照《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赣财扶〔2021〕2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予以批复。
珠山区乡村振兴局作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抓好项目落实和监督,不得擅自调整乡村振兴项目,严格做好衔接资金的镇报账制和管理工作,并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尽快实施,切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附件1:2023年度珠山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情况批复表
附件2:2023年度珠山区乡村振兴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及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批复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