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19〕241号),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消防安全监管,现将2023年7月份消防监督检查对象公示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31日。
二、抽查方式
系统随机指派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实地测试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抽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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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单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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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珠山区湖田胡玉银烟酒店 |
景德镇市珠山区湖田经济适用房1栋2号店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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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珠山区百惠超市 |
景德镇市珠山区景城名郡A栋1号复式2号店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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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珠山区马超奶茶店 |
景德镇市珠山区长虹金域中央四期4栋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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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珠山区食上餐饮店 |
珠山区湖田经济适用房A区壹号楼底层1-2-3号店面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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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珠山区马长娥餐饮店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湖田小区经济适用房D-7栋11号店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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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珠山区李昌利物流服务部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景德镇市珠山区景德镇市珠山区长虹金域中央F7栋1716室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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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珠山区俊豪摩托车修理店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景德镇市珠山区三宝路三宝国物流园2号楼2126室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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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珠山区蓝杯咖啡店 |
景德镇市珠山区长虹金城中央四期4栋144号店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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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珠山区民富早餐店 |
景德镇市珠山区602所左侧湖田花苑一期C栋6号店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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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珠山区邹爱华百货店 |
珠山区陶新家园西区6-13号店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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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珠山区悠悠奶茶店(霸王茶姬) |
景德镇市珠山区长虹金域中央四期4栋2号店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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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景德镇市乐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红光城6号楼4号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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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珠山区捷速达电动车行 |
珠山区金马千禧公寓C栋1层8号店面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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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景德镇市新厂孕妈咪母婴商品百货店 |
新厂陶阳中路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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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珠山区王永华餐饮店 |
珠山区长虹金域中央四期1栋5号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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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珠山区沈林餐饮店 |
珠山区长虹金域中央三期4栋1号店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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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珠山区景园超市 |
珠山区北景苑小区内店面西区北1-5号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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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珠山区爱嘉百货店 |
景德镇市珠山区黄泥头村东一路195号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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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珠山区随喜小吃店 |
景德镇市珠山区湖田小区经济适用房D4栋11号店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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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珠山区黄英餐饮店 |
珠山区金马千禧公寓C栋1层23号店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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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珠山区玉庆早餐店 |
珠山区湖田经济适用房A区壹号楼31号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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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珠山区林灵超蛋糕店 |
珠山区长虹四期1栋7号店 |
九小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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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珠山区蓝净洗衣服务中心 |
景德镇市珠山区长虹金域中央三期2栋9号店 |
一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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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珠山区东景苑幼儿园 |
珠山区东景苑小区E区 |
一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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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景德镇市珠山区民办新空间书画艺术培训学校 |
昌河文化活动中心 |
一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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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珠山区千辉百货超市 |
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湖田小区B5栋1号-8号店面 |
一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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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景德镇市津福大酒店 |
景德镇市珠山区东一路 |
一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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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中国邮政昌河支行 |
昌河商厦一楼 |
一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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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景德镇市杨梅亭文化交流服务中心 |
景德镇市珠山区胡田村杨梅亭226楼栋序号1025 |
一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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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景德镇市平安液化气有限公司 |
景德镇里村街石寺庵 |
重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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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日新百货黄泥头加盟店 |
黄泥头综合市场203号 |
重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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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朝阳路539号 |
重点单位 |
四、检查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气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十一)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场所要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本次消防监督抽查内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如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大队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检查前准备工作
一、安排人员配合现场检查
通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分管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项目负责人、物业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到场配合检查。
二、准备相关台账资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类:(一)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五)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十)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十二)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静电);(十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十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十五)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分工文件;(十六)其他结合单位情况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工作记录类:(一)防火检查记录;(二)防火巡查记录;(三)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四)火灾隐患整改记录;(五)灭火救援演练资料;(六)消防宣传工作记录;(七)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八)新进员工、转岗员工岗前培训记录;(九)特殊工种、重要岗位培训资格证书;(十)消防设施设备、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十一)消防设施设备维保记录;(十二)自动消防设施年度检测记录;(十三)年度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十四)油烟管道清洗记录;(十五)动火作业审批、监管记录;(十六)竣工验收总平面图和消防设计文件;(十七)单位建设工程、改建项目(含内装修)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安全检查合格证;(十八)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实施记录。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154 号